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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有奖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公告》。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其为原材料轧制的钢材。
   二、奖励办法
  (一)举报目前正在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万元;
  (二)所举报的违法生产 “地条钢”企业虽已停产,但场地设备及水电设施齐全,存在复产可能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5万元。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319-2608007(工作时间)
       0319-2608002(节假日)
   传   真:0319-2608007
  

   来信/来访地址:邢台市顺德路201号桥东区政府院内南楼301室
  

   举报受理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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