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发布《关于有奖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的公告》。 一、举报范围 “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其为原材料轧制的钢材。 二、奖励办法 举报目前正在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30万元;所举报的违法生产 “地条钢”企业虽已停产,但场地设备及水电设施齐全,存在复产可能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举报人10万元。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19-2608007(工作时间) 0319-2608002(节假日) 传 真:0319-2608007 来信/来访地址:邢台市顺德路201号桥东区政府院内南楼301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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