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受国庆假期和雾霾治理影响,第一、二产业用电量同比降低,导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降低。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一、负荷情况
10月份,邢台电网最高负荷316.9万千瓦,同比增长0.86%;最低负荷172.9万千瓦,同比增长6.86%。本月电网整体负荷基本平稳,除中秋节(4日)负荷下降较多外,其余时段高峰负荷均基本维持在300万千瓦左右;虽然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因对部分大用户及散乱污小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电网负荷有小幅波动,但很快便恢复到300万千瓦以上,并产生本月最高负荷316.9万。
二、全社会用电量情况
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完成18.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同比增速降低了17.04个百分点,环比增长-7.1%。全行业用电量15.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环比增长-5.34%;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0.54、13.32、2.1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8.61%、-3.19%、6.01%,环比分别增长-2.38%、-4.24%、-12.3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完成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环比增长-16.56%。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在全省排位第7,增速排位第5,高于河北省平均增速2.15个百分点。
从用电结构来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城乡居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分别为2.89%、71.62%、11.41%、14.08%,比重变化上升-0.22%、-1.16%、0.82%、0.56%。
(一)第一产业。10月份用电量完成536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61%。其中农业排灌用电量完成264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37%。今年秋灌负荷主要集中在9月份,因此10月份农业用电负荷同比降低。
(二)第二产业。10月份用电量完成13.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9%。其中工业用电量完成13.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2%,增速同比降低了19.79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57%,占比较9月份提高了2.1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2.72亿千瓦时,重工业10.4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4.76%、-7.37%,环比分别增长2.28%、-5.81%。工业用电量今年首次出现同比下降,主要受钢铁和建材工业用电量同比降低影响。工业用电量在全省排名第7,增速排名第6,高于河北省平均增速3.46百分点。
(三)第三产业。10月份用电量完成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01%。主要由教育和交通运输业用电量的增长,拉动了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
(四)城乡居民生活。10月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完成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其中城镇居民7365万千瓦时,乡村居民1.8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7.68%、0.55%。
(五)各县(市)用电量增长不均衡。用电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宁晋县(23257万千瓦时)、沙河市(16399万千瓦时)、邢台县(12342万千瓦时)、隆尧县(11615万千瓦时)、清河县(11136万千瓦时);在17个县(市)中,13个县(市)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按增速从高到低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内丘、清河、宁晋、邢台县和南和县,并且前3个县用电量增速超过20%;4个县全社会用电量同比降低,分别为平乡、临城、巨鹿和任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