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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编号:
1237
反映人:
群众
咨询时间:
2017-11-27
反映标题:
小作坊污染环境
反映内容:
举报任县西望村一家锯木头小作坊,产生的木屑污染环境
,望
相关部门调查解决。
答复单位:
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17-11-29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及时转办,邢台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结果如下:经查,我们立即对该作坊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对该作坊采取了“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产品、清除原材料、清除设备)”。如您对我们的答复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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