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3月27日
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不法分子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严格管控、科学发展、安全稳定”的根本目标,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对重要基础设施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整改一批治安隐患,打击一批不法分子,探索建立防范、管理、打击、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二、工作任务
全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的基础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从自身实际出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是本区域重要基础设施保卫工作的责任主体,负有组织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级公安、规划、城管、建设、国土、质监、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加强对所辖区域内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监管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处置演练。
公安机关要及时密切掌握本区域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安全保卫对策与措施,提前预警,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实施坚决打击。
规划部门要按照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需要,严格各类项目建设的规划审批,并征求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查意见,科学研究,合理设置和规划土地使用、建筑占地分配。
城管、建设部门要将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执法检查纳入年度计划,强化排查,坚决杜绝违法占压施工等违法行为发生。
国土部门要严格土地审批权限,与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做到科学衔接。
质监部门要严把重要基础设施及配套用品质量关,严防重要基础设施及配套用品因质量、维护因素引发事故。
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部门要负责道路、桥梁、涵洞等设施的安全。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校舍安全。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及石油、天然气、煤气热力、供水、供电、邢台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无线电管理、邢台传输局等企事业单位,移动邢台分公司、联通邢台分公司、电信邢台分公司等通信运营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业领域涉及的输送管道、光缆、电缆、信号基站等重要基础设施落实严格的巡检排查及安全保卫制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消除。
其他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建立各自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切实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做好本行业、本区域内的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级各类拆迁、新建等施工类项目,要事先征求本级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以确保基础设施安全为前提,实现科学、安全、合理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等相关部门分管安全保卫的同志为成员(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主管治安的副局长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活动开展,并及时分析形势、提出合理化谋划和建议等。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单位负责同志牵头的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发挥综合指导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组织开展好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要建立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报告、通报、宣传和黑名单等制度,以制度保障促进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组织开展督查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细致排查整改事故隐患。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县(市、区)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督查,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彻底落实,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凡对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高限处罚。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扎实履行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做好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刊登、播放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有关内容和公益广告。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检查中要善于运用典型案例向企业、职工宣讲事故危害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和警示作用,扩大和增强安全保卫效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危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对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制度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并严格责任追究。
(四)做好信息反馈。于4月1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包括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报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李树标、李志明
联系电话:2202195、2202170、2202170(传真)
电子邮箱:1749916206@qq.com
附件: 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邢台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李全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智勇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王英刚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李志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世凡 市建设局副局长
崔根柱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调研员
陈秋华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刁呈岗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宋志伟 市水务局副局长
韩建宏 市水业集团副总经理
冯新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俊杰 市安全监管局调研员
邢可为 市交通运输局助理调研员
孙社英 市教育局正处级干部
刘永辉 石家庄石油管道管理处邢台站站长
张绍伟 市煤气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
周纪录 邢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冯春华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
石 磊 邢台市传输局局长
宗小松 广电网络集团邢台分公司总经理
吴俊岭 移动邢台分公司总经理
窦立军 联通邢台分公司副总经理
江凤龙 电信邢台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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